为更好地服务会员,进一步提升湖南省商标品牌协会凝聚力,对遵守《湖南省商标品牌协会章程》、积极履行会员义务的会员单位,提供如下服务:
一、普通会员单位
(一)向商标主管部门反映合理诉求;
(二)搭建会员合作平台;
(三)提供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;
(四)调解会员纠纷;
(五)提供商标案件专家鉴定意见,收费从优;
(六)向社会公众推荐优秀商标代理机构会员;
(七)协助会员开展打假维权工作;
(八)赠送湖南省商标品牌协会有关杂志、工作报告、名录等文件;
(九)免费参加协会主办的商标品牌课程。
二、理事单位
(一)享受普通会员(一)至(九)项服务;
(二)协会主办的培训班,每年免费享受一定次数;
(三)在湖南省商标品牌协会官网免费展示理事单位基本情况;
(四)优先在协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表专业文章;
(五)协会受邀可委派负责人或部门负责人出席单位重大活动并致贺函。
三、副会长单位
(一)享受理事单位(一)至(五)项服务;
(二)建立与商标主管部门之间沟通渠道;
(三)优惠提供商标注册、管理、运用和保护等专题法律咨询服务;
(四)协会主办的培训班,每年免费享受;
(五)代表协会参加协会受邀活动;
(六)在同等条件下,享有与本会合作的优先权;
(七)协会受邀可委派负责人出席单位重大活动并致贺函。